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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“中國網事”報道,4月12日廣東化州市麗崗鎮及附近部分群眾聚集,反對在該鎮建設殯儀館,為了安撫群眾情緒,化州市政府通過當地網站、電視臺等發佈公告,決定停止該項目建設。儘管項目已被叫停,14日當地群眾再次聚集,擔心事後殯儀館項目會重新啟動,他們希望把該項目徹底取消。
  類似於近年來各地爆發的反PX項目事件,廣東化州的反殯儀館運動也是一場“鄰避運動”。“鄰避”源自英語“Not in my back yard”,原意是“別在我後院”,該短語縮寫“NIMBY”讀音接近“鄰避”,被音、意兼而有之地翻譯出來。雖然每場鄰避都以反對有潛在危害的公共項目建設為表現特征,但是公眾鄰避的多數是社會經濟中難以避免的必需項目。無論是PX、垃圾焚燒場還是殯儀館,多數反對者並不否認其存在的合理性,只是不希望建在自己的居住地附近而已。
  鄰避運動最初出現時,許多觀點對這種公民運動抱以良好期望,認為是社會力量生成並影響公共政策制定的新趨勢。但是,在國內發生的若干鄰避運動大多以激烈對抗為呈現模式,往往抱以群體性事件爆發後政府迅速承諾項目下馬的期待。鄰避雖然成功,但是運動是否給當地居民帶來最大化的利益,其實是存有疑問的。甚至如化州殯儀館事件那樣,如果殯儀館最終建設不成,當地死者遺體還是要運到遠在茂名的殯儀館火化,最遠距離達到130公里,很難說這樣的鄰避是一種理性的選擇。
  按照化州市委宣傳部的說法,殯儀館項目的立項過程合理合法,也召開了專家論證會和聽證會,當時群眾沒有異議。不過鄰避衝突還是發生了,可見程序合法並不意味著程序完善,至少當地有關部門組織聽證會上面的“群眾”和參加抵制運動的“群眾”不是一撥兒人。因此,要避免鄰避運動演化為協商餘地狹小的激烈衝突,必須讓項目論證時期的協商和說服真正有效果。沒有反對意見的聽證會不是正常的聽證會,聽證會上收集的反對意見越多,聽證會才開得越有價值。
  上馬一個爭議項目,除了要堅持程序正義,讓利益牽涉者擁有議價權也是平息鄰避情緒的關鍵。通過說服、談判和經濟補償,讓居民直觀感受項目上馬對自己的好處,至少能彌補損失,是緩解鄰避情緒的實際措施。
  一些國家和地區早有處理鄰避運動的經驗。如美國弗吉尼亞州查爾斯市在建造固廢填埋場時,向當地居民提供降低財產稅、完善教育系統、免費收取垃圾等補償措施。在臺灣,如果要建設一個可能危害環境的項目,項目實施者也會在當地配套設立公園、圖書館、運動中心、溫水游泳池等,供附近民眾免費(或打折)使用。此外,還可以出台減免電費、減免土地相關稅賦、給予獎學金等措施。
  鄰避運動的意義不在於對抗和衝突,而在於爭取與政府、企業的議價權。運動的結果應當是雙方坐下來談問題,找到一個妥協的方案。當然,一切議價還要建立在基本常識普及的基礎上。前不久清華大學化工系學生捍衛PX詞條事件,就是在做一件基本常識普及的重要工作。當這些知識性問題有了明確答案,並形成了鄰避雙方的共識,鄰避才談得上是理性的行動。鄰避運動如果只遵循衝突路徑,難免染上“鄰避綜合徵”而兩敗俱傷。  (原標題:別讓“鄰避運動”變成“鄰避衝突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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